中矿大(北京)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校办企业管理、大学科技园管理等相关工作,主要职责如下:
1.代表学校统一持有校办企业的股份,制定并完善企业管理制度,做好校办企业的监督管理;
2.负责校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和任免;
3.负责校办企业经营目标的拟定和绩效考核工作;不定期检查和监督校办企业的生产、经营与管理情况,确保各企业收益上缴指标的完成;
4.负责安排校办企业外派董事和监事人选,对外派董事和监事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;
5.负责校办企业的清产核资、审计、评估、资产划转等项工作,协助校办企业办理工商、税务、审计等工作;
6.贯彻落实高校所属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,做好学校所属企业的清理规范工作,对校办企业的设立、合并、分立、改制、终止进行论证并提出建议;
7.积极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,认真研究国家最新政策,开展科技成果的收集、推广、孵化、转化和产业化等工作;
8.负责学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、可行性研究和组织实施,代表学校持有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学校股权;
9.负责与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科技部门的对接,宣传和推广学校科技成果,与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,积极构建学校产教融合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;
10.负责大学科技园管理体制机制建设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,对其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;
11.做好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